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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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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大改,认真学习

时间:2018-03-31 09:20:25 字号
国务院总理3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会议指出,过去五年通过实施营改增累计减税2.1万亿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为进一步完善税制,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
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
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三是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实施上述三项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税收新政“一日三变”,会计人究竟该怎么办?税率改变,代表了什么呢?仅仅是税率变了吗?可不是那么简单的,这背后可是政策导向与市场动态的变革。
短短几件间,就经历了从部分营改增,到全面营改增,以及数不清的细节调整。之前的营业税全没用了不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等也变动不少。
目前的会计界甚至可以用“风起云涌”一词来形容,会计证”命悬一线、财税新政“月经式”频发、再加上财务机器人的“夺命杀”。会计人的职业生涯“高考”却刚刚开始。然而动荡并不意味着失败,反而更是“弯道超车”的好时机。而“超车”的方式自然是学习,而且是自我学习。看着变化的会计行业,看着变化的税法政策,虽然小编也替你们着急,但是不抛弃不放弃,保持一颗学习的初心,相信你们会顺利“渡劫”,加油!
对于税率大改,你怎么想!!!